“林先生,你的貸款本息已形成逾期事實,請你盡快到我們銀行進行處理?!薄拔椰F在已經在處置資產,會盡快處理的,能否給點時間?”“如果你不按約定時間到銀行處理,我們只能法庭見”
遇到矛盾糾紛
除了“法庭上見”以外
還能用什么溫和的方式來解決呢?
安寧市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歡迎你.....
訴前調解是指訴至法院的各類民商事案件在進入訴訟程序之前,經當事人同意由法院先行引導當事人選擇人民調解的非訴解決辦法,并將適宜調解的案件委派給特約調解員開展調解以實現訴前解紛的工作機制。
安寧市人民法院創新多元解紛機制和方式,和安寧市司法局聯合在法院設置的人民調解室,邀請特邀調解員入駐,由工作經驗豐富的調解員負責調解工作,在充分尊重當事人意愿下,開展調解工作。調解過程中,調解員耐心聽取雙方訴求,圍繞各類糾紛爭議點向雙方釋法明理,爭取雙方當事人達成共識,握手言和,化解矛盾糾紛。
2020年7月3日,當事人林某某因流動資金不足,向云南安寧某銀行借款400余萬元并與其簽訂了《借款合同》,但借款到期,林某某未按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經銀行多次催收,林某某均未償還款項,為此,該銀行將林某某訴至安寧市人民法院。
立案庭工作人員收到該案后認為,該案雖然標的額較大,但案件事實清楚,雙方爭議不大,可以采用訴前委派調解的方式解決,在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案件進行了委派調解。調解員接到委派后,馬上組織雙方當事人對該案進行調解。經了解,被告林某某表示欠款400余萬元是事實,因疫情影響資產處理出現問題,所以未能按合同約定如期履行還款義務。調解員在充分聽取雙方意見后,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經過三小時的調解,最終促使雙方達成調解協議,法院當天即向雙方當事人出具了民事調解書。
至此,一起400余萬元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實現了當天立案、當天調解、當天出具調解書。
同時,按照法律規定,對案件的訴訟費用依法減半收取,減輕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和負擔。雙方當事人均對我院訴調中心高效公正的解紛方式表示充分的認可,并送上錦旗以表內心的感激之情。
這僅僅是安寧市人民法院訴前調解工作的縮影。錦旗雖輕,卻是當事人對訴前調解工作的認可,也是對我們工作的一種鞭策。安寧市人民法院訴調對接中心以人民為中心,立足便民利民,在立案階段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非訴渠道解決矛盾糾紛,將糾紛高效、快捷的化解在訴前,充分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又降低了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減少當事人的訴累,努力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止訟。